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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和仲裁法律事务
(一)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经济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或仲裁。
包括各类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侵权纠纷、融资租赁纠纷、票据纠纷、存单纠纷、证券回购纠纷、信用证欺诈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具体服务如下:
- (1) 提供处理争议的意见和建议;
- (2) 调查和收集证据;
- (3)
起草、审阅和修改与诉讼和仲裁有关的法律文书;
- (4) 代表客户参加和解 / 调解;
- (5) 出庭参加诉讼和仲裁;
- (6) 执行;
- (7
)其他与诉讼和仲裁有关的法律事务。
(二)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包括: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出庭辩护。
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出庭参加诉讼等。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在诉讼领域内,省级高院、最高院申诉案件,省级检察院、最高检抗诉案件的代理,亦是本所的服务强项。
二、非诉讼法律事务
■ 服务范围:
(一)产权并购与资产重组
从事境内或与中国相关的收购、兼并及资产重组等产权交易,为客户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 (1)在能源、基础设施、信息产业(
IT )、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收购、重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进行资信调查、参与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和协助办理有关的政府程序等;
-
(2)就并购项目相关或后续的融资或发行上市提供完整的法律方案和服务;
-
(3)就并购与重组项目提供相关的税务安排;
-
(4)与并购、重组事务相关的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和劳动法事务。
(二)投资和商务
根据客户的商业目标,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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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包括:设立代表处、外商投资企业、特许权(Franchise)经营、收购国内企业及其他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事务;
- (2)国内主体从事境外投资;
- (3)国际和国内贸易;
-
(4)与上述贸易有关的运输、保险、支付、结算、融资等法律事务;
- (5)相关文件的起草、审阅和修改;
- (6)服务协议和劳动合同;
- (7)税费安排。
(三)知识产权
在知识产权方面,为客户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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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著作权、商标、专利的申请、登记、注册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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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计算机技术、互联网及其他媒体传播有关的知识产权;
- (3)专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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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使用等有关的法律事务;
- (5)技术引进与转让;
- (6)反不正当竞争及商业秘密的保护;
- (7)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解决;
- (8)商标专利的异议和无效。
(四)大型项目
为大型工程项目,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 (1)设计投资、合作方案;
- (2)资信与风险调查;
- (3)参加项目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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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就合作或项目投资中的有关问题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
- (5)起草、审阅和修改相关交易文件;
- (6)办理有关的政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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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型项目有关的运输、保险、融资、结算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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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和劳动法事务。
(五)房产与地产
为房地产项目中不同利益的人(如投资人、土地使用权人、供应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购房者等),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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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策划、设计投资方案,并作方案分析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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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与商务谈判、与各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和沟通;
- (3)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设立;
- (4)房地产项目的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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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体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租赁等;
- (6)房地产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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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房地产销(预)售、租赁、抵押(按揭)等;
- (8)房地产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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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为其他涉及房地产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如企业兼并、收购、企业债务抵偿等涉及房地产的法律安排;
- (10)房地产税务安排和设计。
(六)金融与证券
在金融与证券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 (1)重大贷款项目的法律服务;
- (2)国行际融资(项目融资、船舶和航空器融资、银行贷款)的项目安排;
- (3)融资租赁业务;
- (4)银业务制度及日常业务制度方面的法律服务;
- (5)为投资银行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 (6)企业的股份制改革;
- (7)上市、配股中的法律服务;
- (8)资产重组业务;
- (9)与上述业务有关的资信调查、法律安排、谈判、法律文件的起草、办理担保手续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海商和海事
为船舶所有人、管理人和经营人、保险公司及经纪人、贸易公司、银行、船舶和货运代理人、港口、船厂等办理以下法律事务:
- (1) 货损、货差和迟延交付;
- (2)提单;
- (3)光租、期租和航租;
- (4)海上保险和共同海损;
- (5)船舶碰撞和船舶触碰;
- (6)货运代理及船舶代理;
- (7)船舶买卖、建造和修理;
- (8)拖航、救助和打捞;
- (9)船舶融资;
- (10)人身伤亡;
- (11)事故调查和取证,参加诉讼和仲裁。
■ 服务方式:
- (一)担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它组织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
- (二)起草、修改、审查各类合同和法律文书;
-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见证书;
- (四)各类合同及项目的谈判及重大经济行为的法律策划;
- (五)各类经济纠纷的非诉调解;
- (六)国内外各类诉讼、仲裁代理;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一)为企业解答法律咨询,就企业发生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正确的解决办法;
- (二)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书以及其它法律文件;
- (三)代理参加国内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的谈判、签约业务;
- (四)为公司、企业的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机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 (五)为公司制度的建立,股份制改造,公司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提出法律建议;
- (六)对公司企业的对外投资活动、融资贷款活动、对外合作、联营,重大商业贸易往来,提供法律支持,起草相关法律文件,代办相关法律手续;
- (七)为企业培养法律事务人才,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 (八)开展资信调查和其它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公司企业进行决策咨询,市场预测、分析与调查;
- (九)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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